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:按份共有人的权利

发布时间:2017-04-11 16:29:24     来源: 山西中公教育

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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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:按份共有人的权利

【导读】

山西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:按份共有人的权利,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。

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。

答:(1)依照份额享有共有权。按份共有人行使权利、享受利益的大小与其预先确定的份额成正比。

(2)分割请求权(包括转让权),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。

(3)优先购买权。当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时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。

(4)在共有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,按份共有人可就其应有的财产份额设定担保。

(5)物上请求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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